近日,郏县法院婚姻家庭合议庭的法官们通过便民举措成功化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双方当事人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平和地解除了婚姻关系。
76岁的退休工人王某(男)与留守老人赵某(女)于2012年12月经人介绍认识后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因婚前了解少,婚姻基础差,王某以生病住院期间赵某未尽相互扶持义务、双方感情彻底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
考虑到王某年老多病且行动不便,承办法官主动来到老人家中了解情况。查明案情后,法官以二老的夫妻感情为切入点,对老人进行悉心劝导,但原告仍执意离婚。基于两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官采用“好合好散调解法”,进一步对二老进行心理疏导,逐步化解双方的对立情绪,减少分歧矛盾。最终两人冰释前嫌,平心静气地达成了调解协议。原告自愿给付被告5000元生活帮助费,并当场履行义务。临走时,原、被告互相叮瞩对方要注意保重身体,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得到了妥善解决。
近年来,法院为涉“三留守”人员案件开辟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婚姻家庭合议庭的法官们在处理此类案件时,无论是以判决结案还是以调解结案,都非常注重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尽最大努力缓和双方关系,达到案结、事了、人和,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