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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劳动报酬案件

  发布时间:2015-10-27 09:42:26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调解


调解现场

    10月26日下午13点,在法官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共同努力下,一起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件得以成功调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当场签订和解协议。

    2015年春,原告王某在被告林某(农村小建筑工程队工头)承包的工地打工,为大工,林某认可大工工资为130元/天,王某工作了48天,林某付给王某工资4000余元(王某称支付了4050元,林某称支付了4600元)。由于工作中双方发生纠纷,王某一纸诉状将林某告至法院,要求支付工资款。

    本是一起普通的追索劳动报酬纠纷案,因为双方证据不够充分,迟迟达不成调解意见,直接判决不利于双方矛盾的解决,可能会导致关系恶化。为尽快彻底化解纠纷,法院专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参与该案的庭审直播和庭后调解。调解过程中,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尊重证据和事实的基础上,各抒己见,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并分别给当事人做耐心细致的说服工作,使双方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和不足,逐步缓和了双方的抵触情绪,并最终达成和解。

    近年来,郏县法院通过设立农民工维权服务站,着力抓好涉农民工案件,并充分发挥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在当地群众中具有较高社会威望和公信力的特点,积极邀请他们参与调解、庭审和执行活动,使一大批疑难案件得到了妥善解决。一方面增加了办案的透明度,减少了当事人的抵触情绪,另一方面有利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法院工作,促进司法公正,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郏县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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