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缺乏信仰的国度,无论我们的经济如何的发达,都难以称之为文明的国家,更谈不上法治了。信仰危机引发的后果是不言而喻的,整个民族如果没有了信仰,那么将会是贪腐横行,道德沦陷,熙熙攘攘的人群追名逐利,无情无义,互不关心,如同行尸走肉一般。相信这也是我们每一个人都不想看到的。
那么我们的信仰究竟该是什么呢?党和国家领导人提出了依法治国的伟大目标,数以万计的人们在为这个伟大的目标奋斗着。一部部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一个个司改方案的出台和实践,就像一双大手推动着法治的车轮在前行。然而,推动法治的车轮还需要另外的一只大手,是什么呢?那就是深入骨髓的法律信仰。唯有信仰法律,才会遵守法律,才会依照法律的规定办事,才会积极地同违反法律的人做斗争,才会自觉地将对法律的信仰传于他人。
对法律的信仰,要入脑、入心、深入骨髓。唯有这样,才能够精通于法律,熟驾于法律,善传于法律。正像第一位倒在司改阵地的战士,被学界誉之为“燃灯者”的邹碧华同志一样。他一生的亮点不仅仅在于他办了多少案件,办了多少讲座,推动者司法改革的战车前进了多远,更在于他虽然离开了我们,却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法律梦想和开拓空间。
法律不仅仅是写在书本上面的条文,更是深刻在人们骨髓里的规则,它需要被信仰,被遵守,被传播开来做为每一个人生命里的血液,引导着大家共同创造一个社会的法治精神。
法治精神是什么?是人人信仰法律,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无处遁形。是在法律规则的范围内最大程度倡扬正义、美德、公正和廉洁,在创造财富和实现价值的道路上人人平等,让金钱、关系和人情在国法的面前失去作用,让仲裁者居于一个较高的地位,赋予仲裁最大的权威,以国之力保证它的执行,让所谓的信访与各方干涉如同空气。
作为即将走上岗位的法官,可谓是任重道远,举步维艰。那么我们靠什么走下去呢?就是要靠深入骨髓的法律信仰。唯有我们将这种信仰实践,将这种信仰传承,我们的国家,法治才有希望,法治精神才能得以长存。直至我们离开了这个世界,我们的骨灰依然会守护这边土地,我们的国家,我们的国之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