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三八”国际妇女节。这是一个美丽又庄严的节日,向身边的女性朋友致敬,为我们的法官姐妹祝福!
在今天这个节日,有一位女性,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诠释了当代法官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敬业的奉献精神,她就是全市巾帼建功法官胡小霞。她2003年12月到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工作,2013年3月至今任法庭庭长。在法庭的十余年里,她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充分发挥一位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宗旨,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办案理念,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人民群众检验,没有一起信访案件。她在平凡的岗位上无私奉献,用自己富有成效的工作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
2006年先后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庭优秀法官”;2009年在河南省首届“调解之星”活动中被评为“优秀调解之星”;2010年被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先进个人”;2011年在河南省第二届“调解之星”活动中被评为“调解之星”。
司法为民,做老百姓的关心者
作为基层法庭的庭长,她深知那些婚姻家庭、民事合同、侵权行为等案件,关系着每一个家庭幸福的根源,是基层社会稳定的基础。因此,她始终坚持把认真对待每一个当事人,严格依法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近年来,在她带领下的法庭不断强化法治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不断从小事入手,在细处着手,想尽一切办法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妥善处理各类民事案件。为了让辖区群众享受到便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她倡导法庭工作要紧紧围绕“让公正深入人心、让法律进村入户、让法庭走进群众”的工作思路。在她的带领下,法庭探索建立了“午间法庭”和“巡回法庭”制度,解决了群众因外出务工、年老体弱不能参加诉讼的问题。共利用“午间法庭” 审理案件102件,随案开展法律咨询1000余人次。同时采取巡回开庭与就地办案相结合,实现由“以法庭为中心”向“以群众为中心”的实质性转变,做到了公开开庭到农村,诉讼调解到农村,法律宣传到农村,司法调研到农村。三年来法庭在她的带领下共办理巡回案件183件,充分发挥了巡回法庭在基层最前沿方便快捷地为群众提供司法服务的优势。
耐心调解,做当事人的倾听者
调解时,她总能运用法律的力量,在当事人的利益纷争中寻找最佳的平衡点,通过努力,在当事人之间谋求更多的理解和信任。她能够准确把握当事人的诉讼心态,对当事人进行法律的疏导,凭借一颗善良、公正、细致的心,把生硬的法律条文,化作一缕温暖的阳光,去融化当事人之间的那座冰山,唤回当事人之间曾经远去的情感。
加强学习,做业务上的精通者
她深知作为一名优秀的法官,不但要业务精通、成绩突出,而且要有坚定的政治立场,要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政策,积极践行群众路线,公正执法,不徇私情,要有优良的工作作风,要遵纪守法,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挑重担,要坚持实事求是,关心群众疾苦。她在干好本职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强业务、政治学习,加强廉政知识学习。
严格自律,做政治上的清廉者
加强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防腐斗争,关系到干警队伍素质的提高和人民法庭的形象。她要求法庭干警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各项任务,在法庭积极开展廉政意识教育,组织干警反复学习廉政建设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干警进行自查自纠,提高干警对反腐倡廉重大意义的认识,坚决纠正审判不正之风。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杜绝吃、拿、卡、要和态度生硬、蛮横、冷漠、推诿等不良作风。法庭的干警们在坚持正本清源,常抓廉政建设思想的指导下,无一人有违法违纪现象。
铁肩担道义,巾帼建奇功。她所取得的成绩同时也展示了人民法官的风采,在今后的工作中,她将会以更加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于庄严的审判工作,为辖区的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为老百姓的安居乐业贡献自己的所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