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是春节长假后上班第一天,郏县法院薛店法庭的法官们早上七点多钟就已驱车赶到薛店镇冢王西村,通过几个小时耐心的调解工作,一起提供劳动者受害责任纠纷案件得以顺利化解,当事人当场将赔偿款支付完毕。法官们这种敬业精神和真诚态度,让双方当事人和当地群众深受感动。
2014年农历9月,王某去姚某在郑州承包的工地干活,12月,王某和工友在挖下水道时形成塌方,王某被压在下面,工友将其救出。当时王某没有感觉到身体不适,时隔十几天后病情加重,经医院诊断患胸痹、冠心病,王某为治病花费医疗费三千多元。后王某要求姚某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时,多次协商未果。故王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责令姚某支付各项费用。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分析案情,发现双方争议的焦点在于王某住院被诊断为患胸痹、冠心病是否与此次事故有关。王某认为医院诊断的病情与事故有关,并为此花费了不少医疗费。然而,姚某却认为王某所患病情与事故无关,故拒绝赔偿。由于案件恰逢春节,承办法官多次与当事人进行电话沟通,讲述相关法律知识及相应的法律责任,但是姚某仍然表示拒绝支付赔偿款。
为彻底有效化解双方之间的纠纷,春节后上班第一天,承办法官就带领书记员驱车赶到双方当事人家中,通过法官几个小时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双方都表示愿意做出适当的让步。最后姚某愿意赔偿王某4000元,王某表示接受。到中午一点多钟,姚某的表哥带着赔偿款来到法庭,在法庭的办公室内姚某当场将赔偿款交到王某手中。王某激动不已,对法官再三表示感谢。
文章来源:薛店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