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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女不尽孝 法官来调解

  发布时间:2014-11-26 14:50:04



庭审现场

    11月25日,郏县法院堂街法庭法官驱车来到李口镇白龙庙村,将庭审搬到群众家门口,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司法的公信力及亲和力。通过现场庭审,70多岁的王某、贺某状告五个子女的赡养纠纷案在法官的反复说理、多番调解下最终得以成功化解。五个子女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法官和乡邻的见证下签订了轮流照顾老人的调解协议,并表示会及时履行赡养老人的义务。

    原告王某、贺某二人系李口镇白龙庙村村民,共生育五个子女,操劳大半生将五个子女抚养成人、成家立业。现二人年事已高,贺某因患多种疾病经常吃药住院,且瘫痪在床生活无法自理,外出需用轮椅,急需子女予以生活照顾。但是,五个子女却相互推诿,对老人生活不管不问,不履行赡养义务,当地村委会多次调解也都没有效果。无奈之下,两位老人将五个子女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责令五个子女及时履行赡养义务,并每月按时支付相应的生活费。

    法院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老人身患疾病、行动不便等因素,遂决定在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进行巡回审判,以期通过审理这一起赡养案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庭审现场,法官认真听取了四被告的陈述与辩解,与他们真诚交谈,及时向他们阐明赡养老人既是传统美德,又是法定义务等道理,如今父母年事已高,做儿女的应以孝道为本,尊重和理解老人。起初,四被告态度强硬不予接受,但法官并未放弃,而是继续苦口婆心、不厌其烦地进行说服教育。最终,四被告被法官的坚持和真诚所打动,当庭幡然悔悟,积极反省不赡养老人的错误,并纷纷表示以后将善待父母,好好履行赡养义务。

    此次庭审不仅方便了双方当事人,更是对广大群众进行了现场普法宣传,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庭审结束后,旁听的群众纷纷表示:“法庭到我村巡回审理案件,既给我们全村群众上了一堂生动形象的法制教育课,同时对我们村尊老爱幼的良好风气将起到进一步的促进作用。”

                                                                   文章来源:研究室、堂街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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