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纪律作风建设,提高广大干警遵守纪律的自觉性,提高工作质量效率、树立人民法院良好的执法形象,郏县法院于近日向各部门下发了《郏县人民法院考勤制度》的通知,从10月9日起,对全院干警上下班制度及工作纪律做了严格规定。
一、实行早上点名制度。每天早上8点,在机关院内由带班领导组织考勤,一周考勤结束后,人事科将本周考勤情况汇总,由带班领导签字后下发每周考勤通报。
二、实行请假审批制度。凡干警请事假、病假或休假,一天以内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审批,两天以内须经主管领导审批,三天以上须经院长审批。强化干警请假审批手续,严格执行请假审批制度,确保全院干警工作有组织、有纪律。
三、实行随机查岗制度。为全面掌握干警出勤的真实情况,防止出现点名后随意离岗的情形出现,实行值班领导随机查岗制度,及时检查全院干警的出勤到岗及在岗工作情况,要求干警做到按时上下班。
四、实行奖罚分明制度。规定迟到一次或者旷工一次的,扣罚相应的文明奖,并同时扣发所在部门同等经费;每季度累计旷工二次以上或累计迟到五次以上的取消该季度个人文明奖。同时,全年迟到或者旷工累计超过一定次数、全年事假或者病假累计超过一定次数的,年度考核不能被评定为“优秀”等次。
自该制度实施以来,全院干警的精神面貌、队伍作风得到了明显的改观,干警的工作效率也有了大幅度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