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城市化比例的上升,大量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愈发加重,农村留守老人面临的问题日益突出。他们缺乏社会的关爱,承受骨肉两地分离的痛苦,在社会日益发展的今天,农村“留守老人”的大量出现是农村经济社会转型时期的必然现象,农村“留守老人”是社会中相对脆弱的群体。
近日,河南商丘夏邑县警方破获一起案件,嫌疑人以农村留守老年妇女为强奸、盗抢目标,周边村庄已连续发生10多起强奸空巢老人的案件。被强奸的老人中,年龄最大的95岁,最小的73岁。而类似这样的案件,正在劳务输出大省的农村地区频频上演。如2013年,陕西商南县一男子半月连杀7名留守老人,对其中的6旬老妇先强奸再实施杀害。2012年,广西全州县抓获一青年男子,其一年多时间抢劫强奸农村留守中老年妇女达106起。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问题日益凸现,不仅影响到诸多群众的家庭生活,也影响了农村的改革、发展、稳定,应引起各方面的高度重视。
农村留守老人安全问题频发的主要原因为:
一是农村治安防范相对薄弱。尽管镇村都建立了治安联防队,但由于重视程度不够,这些基层治安联防人员发挥的作用并不十分有效,对农村经常发生的强奸、盗抢案件大多不能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
二是留守老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农村留守老人大多文化程度不高,年龄较大,不具有基本的自我防范保护意识。当犯罪分子接近他们时,他们根本没有意识到陌生人有可能就是犯罪分子。同时,随着年龄的增加,其在心理上产生更强烈的归属感,渴望和他人交流,因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三是留守老人缺乏照顾。由于农村留守老人的子女常年在外打工,无暇顾及老人生活。在盗窃案件中,有些留守老人家中的院门、围墙破损,导致犯罪分子轻易就进入实施盗抢。
因此,为了解决留守老人的安全问题,保护其人身和财产权益不受侵害,郏县法院建议:
一是高度重视农村治安防范工作。相关部门要从有力维护农村治安秩序的角度出发,强化治安防控工作,加强对基层治安联防人员的管理,使其发挥最有力的保障作用。
二是加强农村社会保障机制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农村社会保障的政策要求,努力推进农村医疗、农村养老社会保障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政府要加大对农村社会保障的财政投入,加强政策引导,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改善留守老人的生产和生活条件,建立对特定区域、特定人员的救助帮扶机制,切实有效提升留守老人生活质量。
三是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等法律的宣传力度。要把维护留守老人合法权益作为法院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切实抓紧抓好。农村留守老人空闲时间比较多,法官可利用这些时间为老年人进行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开展巡回办案,将法庭搬到家门口,让他们全面了解我国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所作出的法律规定,让他们切实感受到法律就在身边,提高留守老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四是加大对侵犯留守老人权益犯罪的打击力度。对侵犯农村留守老人人身权益和财产权利的犯罪,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要高度重视,加强协作,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法院要依法公正高效地审理侵害老年人权益案件,让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留守老人的安全感,为老人的身心健康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