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健康权纠纷案件,承办法官六次往返于当事人家中,耐心做调解工作,并主动掏钱帮助当事人,最后使纠纷得以化解,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王某与被告王某某是邻居,因王某家中的花椒树阻碍了王某某的出行,王某某家中饲养的小鸡误吃了王某栽种的青菜,进而引发双方谩骂和殴打。其实,原被告两家数十年来邻里矛盾纠纷不断,曾引发过无数次暴力冲突和数百次的谩骂、刁难。考虑到该案系原被告双方数十年的邻里矛盾激化的表现,如果简单地就本案的赔偿问题进行判决,虽说可以很容易地结案,可是却根本消除不了两家积累的仇恨。
面对该案,承办法官胡法官在查明案情之后,不是急于作出判决或者就事论事地调解,而是追本溯源,从邻里纠纷的角度对双方进行调解,苦口婆心地劝了双方几十次,往返于双方家里五六次,最终还是难以使调解成功。虽然原告同意为被告排除出行障碍,可是在赔偿数额上双方的意见相差200元,最后谁也不愿意再让步。为了彻底化解双方的矛盾,转变彼此仇视的态度,胡法官主动拿出200元给予当事人,最终使得该案成功调解,纠纷得以顺利化解,双方积累了多年的恩怨也消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