郏县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本着“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坚持做到“二防线、三查清、四延伸”,为少年犯的改造和回归社会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筑牢”:一是筑牢法院防线,实行“圆桌审判”的真情审教,营造平和、宽松的庭审环境,减轻未成年人的心理压力和紧张情绪,充分体现寓教于审的审判特色,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二是筑牢社会防线,注重加强与团委等有关部门的联动,大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严格落实新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为他们以后的健康成长扫清障碍。
“三查清”:一是查清被告人的真实年龄,确保其受到的刑事处罚与其刑事年龄相当;二是查清被告人家庭状况及父母管教方式,认真探究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家庭原因;三是查清被告人社会活动情况和来往关系,掌握诱发犯罪的社会原因;
“四延伸”:一是庭前延伸,开庭前通过走访被告人的家庭和学校,掌握审理案件的主动权,为帮教和感化找准突破口;二是庭中延伸,在选准感化点后,采用与少年犯生理、心理特点相适应的方式、方法审理案件,从而达到寓教于审的目的;三是庭后延伸,定期对少年犯进行回访帮教,主动与教育部门、用人单位协调,帮助解决少年犯在就业、返校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四是执行延伸,定期到少年犯管教所、判处缓刑的少年犯所在的社区进行回访,了解他们的生活与改造情况,感化挽救失足青少年,促使他们认真接受改造、早日回归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