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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坡和鸣|读三苏经典 悟司法初心 —— 郏县人民法院干警读书感悟汇萃(四)

发布时间:2026-09-11 11:01:15


  为做实 “东坡和鸣” 文化品牌建设,我院组织干警品读苏氏父子传世篇章。干警们从经典诗词中感悟“三苏”精神内核,结合岗位实际,思所得、明所悟、践所行,萃取传统文化精华,赋能公正司法实践,实现传统智慧与当代司法初心同频共振。



经典鉴赏

心术

——苏洵

为将之道,当先治心。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

凡兵上义;不义,虽利勿动。非一动之为利害,而他日将有所不可措手足也。夫惟义可以怒士,士以义怒,可与百战。

凡战之道,未战养其财,将战养其力,既战养其气,既胜养其心。谨烽燧,严斥堠,使耕者无所顾忌,所以养其财;丰犒而优游之,所以养其力;小胜益急,小挫益厉,所以养其气;用人不尽其所欲为,所以养其心。故士常蓄其怒、怀其欲而不尽。怒不尽则有馀勇,欲不尽则有馀贪。故虽并天下,而士不厌兵,此黄帝之所以七十战而兵不殆也。不养其心,一战而胜,不可用矣。

凡将欲智而严,凡士欲愚。智则不可测,严则不可犯,故士皆委己而听命,夫安得不愚?夫惟士愚,而后可与之皆死。

凡兵之动,知敌之主,知敌之将,而后可以动于险。邓艾缒兵于蜀中,非刘禅之庸,则百万之师可以坐缚,彼固有所侮而动也。故古之贤将,能以兵尝敌,而又以敌自尝,故去就可以决。

凡主将之道,知理而后可以举兵,知势而后可以加兵,知节而后可以用兵。知理则不屈,知势则不沮,知节则不穷。见小利不动,见小患不避,小利小患,不足以辱吾技也,夫然后有以支大利大患。夫惟养技而自爱者,无敌于天下。故一忍可以支百勇,一静可以制百动。

兵有长短,敌我一也。敢问:“吾之所长,吾出而用之,彼将不与吾校;吾之所短,吾蔽而置之,彼将强与吾角,奈何?”曰:“吾之所短,吾抗而暴之,使之疑而却;吾之所长,吾阴而养之,使之狎而堕其中。此用长短之术也。”

善用兵者,使之无所顾,有所恃。无所顾,则知死之不足惜;有所恃,则知不至于必败。尺箠当猛虎,奋呼而操击;徒手遇蜥蜴,变色而却步,人之情也。知此者,可以将矣。袒裼而案剑,则乌获不敢逼;冠胄衣甲,据兵而寝,则童子弯弓杀之矣。故善用兵者以形固。夫能以形固,则力有馀矣。



感悟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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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洵虽以政论散文名世,但其诗文中蕴含着深刻的思辨精神与人生智慧。《心术》原为《权书》开篇之作,虽以论兵为题,实则超越了军事范畴,触及为政、处事、修身之根本。“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麋鹿兴于左而目不瞬”——这种临危不乱、心定神凝的境界,正是苏洵一生历经挫折、大器晚成之后沉淀出的精神气质。

苏洵二十七岁始发愤读书,屡试不第,却未因此消沉,而是焚弃旧稿、苦读不辍,最终以文章名动天下。这种“治心”的功夫,与其说是天赋,不如说是磨砺。在他看来,无论为将、为官、为人,首要之事不在外求,而在内修——心定则神凝,神凝则事成。

选择《心术》,不仅因其思想深刻,更因其与我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干警的日常工作有着天然的呼应。法庭是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每天面对的可能是情绪激动的当事人、剑拔弩张的邻里关系、多年积怨的家事纠纷。在这样的岗位上,需要的不仅是法律知识,更是苏洵所说的那份“治心”的定力。

读过这篇《心术》之后,也这给我的工作也带来了一些启发和感悟。

首先,司法者先要“治心”。 基层法庭的工作琐碎而繁杂,案件虽小,却件件关乎民心。面对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指责,如果不能稳住自己的心,就很容易被情绪裹挟,失去公正判断的能力。苏洵说“然后可以制利害,可以待敌”——在法庭工作中,“待敌”不是对抗当事人,而是以冷静的姿态面对复杂的矛盾,不偏不倚、不急不躁。

其次,法律的生命在于执行。 苏洵在《衡论·申法》中提出,法律必须使天下人皆知,“律令之所禁,画一明备,虽妇人孺子,皆知畏避”。知法才能守法,普法工作正是基层法庭的重要职责。他还主张法律应随社会发展而修订完善,“古之法简,今之法繁,简者不便于今”。这提醒我们,司法工作不能刻舟求剑,要在坚守法律原则的同时,注重情理法的融合。

第三,调解需要智慧与耐心。 苏洵在《议法》中提出“古者以仁义行法律”的思想,这与当前多元解纷机制的理念高度契合。在基层法庭,很多案件并非黑白分明,而是夹杂着人情、乡俗、历史积怨。纯粹依靠判决往往无法真正化解矛盾,反而可能激化冲突。这就需要我们像苏洵所倡导的那样,以“仁义”之心行法律之事,在法理与情理之间找到平衡点。

写到此处,我也在想下一步如何将三苏文化融入我的本职工作之中,接下来谈几点我的想法。

一是涵养“治心”定力,提升职业素养。 在日常工作中注重心理建设,面对复杂案件和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时,保持冷静理性,做到“色不变”“目不瞬”。利用业余时间深入学习三苏著作,汲取其中修身养性、为政处事的智慧,以文化滋养职业品格。

二是践行“民本”理念,做实司法为民。 三苏文化的核心是“以民为本”。法庭工作要始终站稳群众立场,把每一件“小案”都当作当事人的“大事”来办。深入田间地头、走进群众身边,用群众听得懂、易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

三是传承“和为贵”精神,做实多元调解。 将三苏文化中“威惠并施、刚柔并济”的治理理念融入调解实践。在调解中兼顾法理人情,既讲法律又讲情理,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同时积极向辖区群众传播三苏文化中的和谐理念,从源头减少矛盾纠纷。

四是弘扬“浩然正气”,坚守廉洁底线。 学习三苏父子“轻财、清正、亲民、勤政”的廉洁品格。在司法办案中做到公正无私、廉洁自律,以“一点浩然气”涵养司法者的职业操守。


苏洵的一生,是不断“治心”、不断超越的一生。作为一名基层法庭干警,我愿以苏洵《心术》为镜,在平凡的岗位上修炼定力、涵养正气,让千年三苏文脉在新时代的司法实践中焕发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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