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上午,郏县法院东城法庭成功调处一起复杂的再婚家庭遗产继承纠纷。经承办法官耐心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部分案款当场履行,这起纠葛已久的家庭矛盾得以彻底化解。
老人张某生前未订立遗嘱,遗产由其子女保管。其再婚妻子刘某因遗产分配问题,与张某的子女产生分歧。刘某认为自己的合法继承权益受到侵害,遂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全面审阅卷宗、细致梳理案情,发现当事人之间常年存在亲情隔阂,积怨已深。该案若简单依靠一纸判决,虽能厘清法律权责,却难以修复亲情裂痕,无法从根源化解家庭矛盾,极易引发后续次生纠纷。为此,承办法官坚持调解优先、情理相融的办案思路,从本土三苏家风文化中汲取化解家事纠纷的智慧,引导双方放下对立情绪、理性协商解决问题。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首先就老人丧葬开支等关键事实向证人核实取证,结合在案证据,情理交融劝导双方理性磋商遗产分配方案。经初步沟通,双方达成由被告方给付28000元的初步方案。但就在被告筹备款项期间,原告刘某临时变更诉求,要求将给付金额提升至50000元。刘某表示,老人生前留有抚恤金及退休金,自身晚年无其他收入来源,希望取得足额遗产份额后独自生活,双方互不干扰。
对此,被告方坚决反对,明确表示若诉求变更为50000元,将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同时主张原告应共同分摊丧葬费用,并辩称老人退休金已多用于丧葬事宜,且相关抚恤金未实际领取。双方各执一词,矛盾再度激化,调解工作陷入僵局。
面对突发变故,承办法官并未简单认为原告刘某为“出尔反尔”拒绝调解,经深入沟通,敏锐察觉到,原告刘某临时“变卦”的背后,实则是晚年缺乏安全感、急于寻求保障的心理投射。鉴于此,承办法官先向双方当事人细致解读法定继承相关法律规定,结合查明的丧葬开支、抚恤金性质等事实,逐一厘清双方在法律框架下的权利义务边界,让双方清楚哪些诉求有法律依据、哪些主张难以获得支持,促使各自回归理性预期;在法律规定明确之后,承办法官适时聊起本土三苏文化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长幼有序的齐家之道,引导双方从“争利”的对立情绪中抽离出来,重新审视这段因老人而联结的亲缘关系,思考如何处置才能既合法律,又不负亲情。
经过反复沟通,双方态度逐渐从对抗转向协商,最终在各自可接受的范围内主动作出调整。结合原告刘某的生活实际及被告方的履行能力,双方最终确定遗产给付总额为32000元,约定由被告当场支付28000元,剩余4000元分期履行。协议签署后,被告当即支付了首期款项。下一步,东城法庭将持续跟进后续履行事宜,确保调解协议落地见效,真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