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秉公审慎断纷争 恪尽职守护民利

——东城法庭妥善化解民间借贷纠纷获锦旗

  发布时间:2026-08-26 18:09:57


    8月26日上午,当事人路某将一面印有“彰显法律公正 维护人民利益”的锦旗送到郏县人民法院东城法庭副庭长张冰清手中,对法官在其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严谨务实、秉公审慎的工作作风表达由衷感谢。

    2020年11月,被告马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原告路某以现金方式借款10万元,双方约定月利率1.5%,张某作为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确认。此后两年多时间里,马某及其家属多次向路某转账。双方就上述转账是否属于本案还款,以及若属还款应优先抵扣本金还是利息各执一词,多次协商未果,路某遂诉至法院。

    庭审中,马某辩称期间多笔转账系归还本案借款,路某则不予认可,主张该款项系双方其他经济往来,与本案无关。承办法官张冰清围绕上述争议焦点逐项核查,针对被告主张的还款事实,逐一核对转账凭证,并向相关案外人询问核实,最终查明马某向路某的转账均与本案借款无关。

    针对利息争议,法院审查认为,双方约定的月利率超过法定司法保护上限,依法应按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四倍计算。据此,法院按照“先息后本”的清偿顺序逐笔核算抵扣,最终厘清了案涉本金及利息数额。同时,法院依法认定担保人张某对案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判决生效后,张冰清秉持苏轼“民者,天下之本”的民本理念,没有止步于一纸裁判文书,而是持续督促被告履行还款义务。他以三苏家训中“与朋友笃于信”的诚信理念引导被告人重信守诺,经积极沟通督促,马某最终将全部案款支付完毕,路某的合法债权得以全额实现。

    近年来,郏县法院深度挖掘三苏文化中蕴含的法治内核,将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审判执行全过程。在婚姻家庭、民间借贷、邻里纠纷等民生类案件办理中,既以法律为标尺定分止争,又坚持以文化人、情理兼顾化解矛盾,引导群众守信践诺、崇法向善,让千年三苏文化在新时代司法实践中焕发时代光彩。


关闭窗口

您是第 6048656 位访客


Copyright©2026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