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5日上午,郏县法院冢头法庭,张某依约到庭履行了自己的偿还义务,一起离婚后财产纠纷就此画上句号。
原告李某(男)与被告张某(女)原系夫妻,2025年4月办理离婚登记。离婚后,张某以生活困难为由向李某索要钱款,并口头承诺复婚。念及往日情分,李某先后向张某转账两万余元。后李某发现自己联系方式被对方拉黑,两人多次沟通协商均引发激烈争执,双方关系彻底僵化。李某认为案涉转账均以复婚为前提,如今复婚无望,经多次催要未果后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张某返还全部转账本金及利息。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研判认为,该案表象是财产返还争议,根源是离婚后的信任破裂与情感积怨,若一判了之,虽可厘清财产权属,却难以消解双方心结,易引发次生矛盾,当即确立调解优先、情理相融的办案思路。之后,承办法官多次约谈双方当事人,耐心倾听诉求,找准矛盾症结,为调解工作夯实基础。
调解现场,承办法官先从法律层面释法析理,结合《民法典》相关规定讲明,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撤销后取得的财产应予返还。同时明确,口头复婚承诺不具备法律约束力,钱款性质需结合给付背景、真实意图综合认定,引导双方理性看待权责边界。
在此基础上,承办法官紧扣“忠孝安”品牌文化内核,结合辖区双汉冢积淀的孝亲忠义文化,援引三苏家风古训进行劝导,虽然两人缘分走到尽头,但仍要传承心地善良、待人厚道的传统家风,不能因为钱财纠纷闹得心生隔阂,这样既是对自己的不负责、也是对对方的不尊重。一番入情入理的劝解,让双方原本对立的态度渐渐缓和下来。承办法官趁热打铁,结合双方经济状况提出合理方案,最终两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8月25日,被告依约来到冢头法庭履行了偿还义务,这场裹挟着情感恩怨的财产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该案是冢头法庭“忠孝安”特色品牌的生动实践。冢头法庭以双汉冢孝亲忠义文化为根脉,将忠厚信义的乡土伦理融入司法全过程,以文化共情消解家事纠纷中的情绪积怨,既在个案中修复人情、定分止争,更源头化解乡土纷争、厚植基层治理根基,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基层法庭的鲜活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