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九百年前苏轼写下传世名句,道尽人间离合与深情。九百年后,这片土地上的司法工作者,仍然传承着东坡先生“以和为贵”的人文精神。
8月24日,东城法庭成功调解一起因恋爱期间转账引发的赠与合同纠纷案,从立案到当场履行,前后仅用时6天,跑出了定分止争的“加速度”。
原告刘某(男)与被告陈某(女)经朋友介绍认识,建立恋爱关系。在恋爱期间,刘某向陈某转账15000元,又为陈某购买礼物花费1000元,合计16000元。但随着交往深入,双方因性格不合频繁发生矛盾,恋爱关系就此终结。分手后,刘某多次与陈某协商退款未果,遂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返还上述款项及资金占用利息。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张冰清认为,本案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标的额较小,并在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过程中敏锐捕捉到双方具备调解基础,为高效实质化解纠纷,他迅速组织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从法理和情理两个层面进行疏导。从法理上讲,恋爱期间的大额转账不同于日常消费性支出,往往以缔结婚姻为目的,当缔结婚姻的目的无法实现时,受赠方继续占有款项缺乏法律依据,应当予以返还;从情理上讲,双方曾有过感情基础,好聚好散是对彼此最好的尊重。若走完整诉讼程序,不仅会拉长维权周期,还会增加双方时间与经济成本,不如理性协商、和平解决,为这段感情画上一个体面的句号。
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引导,双方的对立情绪逐步消解,最终自愿达成调解协议。陈某当场履行协议,返还了恋爱期间的转账款项,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下一步,东城法庭将继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工作原则,坚持法理与情理相融,用心用情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切实推动矛盾实质化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与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