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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庭一策丨多元联动促和解 司法守护夕阳红

--薛店法庭联动司法所、综治中心 妥善化解七旬老人赡养纠纷

  发布时间:2026-08-07 11:39:05



    8月6日,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联合辖区司法所、综治中心,共同调解了一起七旬老人诉子女赡养纠纷案,既依法保障了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又修复了家庭成员间的情感隔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原告宁某年过七旬,与已故丈夫育有两儿一女。丈夫早年因交通事故去世后,老人生活几经波折,曾另行组建家庭,后因家庭矛盾独自外出务工谋生。如今年事已高的她身患糖尿病等慢性疾病,已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基本生活难以保障。宁某要求三名子女向自己支付生活费用,由掌管丈夫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的长子承担医疗费用,并返还其应得的房屋租金收益。因三名子女就赡养事宜长期意见不一,母子间隔阂渐深,始终未能达成妥善的赡养方案。该纠纷经属地司法所、综治中心先期介入调处后,为厘清法律权责、促成共识,两单位委托薛店法庭进行调处。

    接到委托后,承办法官考虑到赡养纠纷关乎家庭伦理与老人晚年福祉,若进入诉讼程序极易加剧亲属对立,不利于老人后续的生活照料与情感慰藉。为此,法庭延续联动调处模式,与司法所、综治中心工作人员协同发力,共同做好当事人的思想疏导与法理阐释工作。

    调解过程中,工作人员一方面向三名子女释明法律规定,明确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不因母亲再婚、过往家庭财产矛盾等因素而免除,且拒不履行赡养义务不仅违背公序良俗,更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另一方面,结合本地三苏文化底蕴,以三苏“孝亲为本、仁善齐家”的家风为切入点,讲述苏轼兄弟辞官尽孝、守礼侍亲的典故,引导三名子女感念母亲的养育之恩,体谅老人年老多病、无人依靠的难处。在法理的明晰与传统文化的浸润下,三名子女的态度逐渐软化,主动承认了自己在处理家庭事务、赡养母亲方面的不足。最终,经过多轮耐心沟通协商,各方就赡养标准、医疗分担及相关财产争议达成一致意见。至此,老人的居住保障、基本生活与医疗开支均得到妥善落实。

    此次纠纷的圆满化解,是基层司法力量联动协同、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的生动实践。下一步,薛店法庭将持续深化与司法所、综治中心等部门的协作配合,畅通委托调解联动渠道,努力让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消弭于萌芽,为基层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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