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上午,郏县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内暖意融融,一场涉农民工工资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圆满落幕。赵某等7名务工人员当场领到了被拖欠的12.5万余元工资。随后,他们将一面印有“怀爱民之心 办利民之事”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朱彦军手中,以此表达感激之情。
2024年,苏某、邵某从某上游公司承包园区建设工程后,雇佣赵某等7人提供劳务。工程竣工后,因上游公司未及时支付工程款,苏某二人无力向工人发放工资,仅出具了欠条。赵某等人多次向苏某二人催要,也尝试联系上游公司协商,却始终被以各种理由推诿拖延。这笔钱不仅仅是7位工人的劳动报酬,更是7个家庭的生计所系。在多次催要无果的情况下,赵某等人将苏某二人起诉至郏县法院,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回他们的欠薪。
案件受理后,朱彦军秉持“如我在诉”理念,第一时间投入工作,仔细梳理案情、逐一核实证据,全面掌握案件来龙去脉。了解到案件的症结在于上游公司未支付工程款后,承办法官摒弃“就案办案”思维,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多次与被告方上游公司取得联系,反复释法明理,阐明其在工程转包中的法律责任与义务,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劝说其尽快支付工程款,从根源上化解纠纷。
同时,考虑到案涉人员较多,难以统一凑齐时间参与调解,为最大限度方便当事人、减少其诉讼成本,朱彦军主动放弃休息时间,组织原被告双方及上游公司代表到场进行调解。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一方面督促上游公司支付工程款,另一方面引导苏某二人认清支付欠薪的法定责任,并耐心倾听赵某等7人的诉求与困境,促使双方换位思考、互相体谅。最终,在朱彦军的耐心调解下,上游公司同意拨付工程款。苏某二人在款项到账的第一时间,便在法院见证下向赵某等7人足额支付了12.5万余元工资,双方当场签署调解协议。
该案从立案到圆满结案仅用时10天。这不仅是郏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初心的真实缩影,也是优化调解机制、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生动实践。下一步,郏县法院将持续聚焦民生领域重点纠纷,不断提升司法服务水平,创新调解方式方法,加大合法权益保护力度,以“如我在诉”的共情之心、高效务实的履职之举,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