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带领法庭干警来到辖区薛店镇吴村村民委员会,就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与吴村村“两委”共同开展调解工作,高效化解双方矛盾并督促现场履行。
该案原告吴某甲与被告吴某乙系东西邻居,两家共用一堵墙(活墙)。2025年,吴某乙施工建造新房时未对活墙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再加上秋季连续降雨,导致吴某甲房屋的北墙(系土墙)倒塌。双方就墙体倒塌原因各执己见。吴某甲认为墙体倒塌的主要原因是吴某乙没有对活墙采取保护措施,而吴某乙认为墙体倒塌的主要原因是持续降雨。双方就赔偿事宜一直协商未果,经村委会、乡镇司法所多次调解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因未得到赔偿,吴某甲阻拦吴某乙继续施工,双方矛盾进一步扩大。后吴某甲将吴某乙诉至法院,要求赔偿房屋损失。
案件受理后,胡小霞第一时间前往现场详细查看房屋受损情况,通过勘验,初步判断出吴某甲房屋北墙倒塌原因。之后,胡小霞通知双方来到法庭调解。因双方争议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且双方均提出进行司法鉴定。考虑到鉴定费用、双方邻里关系等问题,胡小霞决定启动“村庭联动”机制,邀请村委会共同化解双方之间的矛盾纠纷。
在吴村村委会,胡小霞和该村“两委”工作人员以面对面、背对背方式多次展开调解,从人情、法理、邻里等多角度给双方做思想工作,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吴某乙同意一次性赔偿吴某甲20000元并现场履行,吴某甲不再阻拦吴某乙继续建房,两家握手言和。
该案的高效调解得益于薛店法庭创新村庭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模式。近年来,薛店法庭持续推进全国“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积极与辖区乡镇政府、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两委”建立长效工作机制,打造整体联动的“一体化”快速解纷模式。联合村“两委”设立村庭协同治理工作站,以法庭干警为骨干,吸纳村调解员、族长乡贤等人员为工作站成员,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体系,推动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共同体建设,为基层高效能治理提供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