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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法院2025年3-4月份民事审判条线“发改指”案件讲评会(西片区)在郏县法院召开

  发布时间:2025-05-16 10:22:46



    5月15日上午,全市法院2025年3-4月份民事审判条线“发改指”案件讲评会(西片区)在郏县法院召开。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庭长及副庭长、部分员额法官和法官助理,汝州、鲁山、宝丰、郏县、石龙法院主管民事审判的院领导及业务庭庭长、部分员额法官参加会议。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长坡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中院民一庭庭长杜军伟主持。

    会上,市中院民一庭、民二庭、民三庭依次对2025年3-4月份部门条线“发改指”案件进行讲评,从发改案件概述,发改案件中的案由适用、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问题等方面进行深入分析和讲解,并提出指导意见和工作建议。与会人员就“发改指”案件审判中的疑难问题进行深入探讨与交流。

    杨长坡对“发改指”案件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点评,并就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一要树牢案件质量意识。综合考虑案件事实、法律关系、标的额大小等要素,科学推进案件繁简分流,依法快速审理简案,实现审判效能提升和司法资源的优化配置。严格规范程序变更管理,杜绝随意变更程序的情形,确保审判活动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开展。同时各院要聚焦本院审判短板,对“发改指”案件进行分析研判,发现问题,特别是常说常讲的问题,总结原因,针对性制定措施,切实提升案件质量;二要强化业务沟通交流。重视对指导性案例的学习,不断更新审判理念和裁判思路,做好类案检索,对于关联案件或者系列案件要确保裁判尺度统一。针对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加强沟通交流,提高文书的释法说理水平,确保案件质量;三要深化先行调解工作机制,推动矛盾源头化解,积极开展案件“先立后调”工作,坚持把先行调解作为案件办理的“首道工序”,各法院要结合工作实际,联合辖区多种调解力量,有效引导当事人选择最合适的纠纷解决方式,同时鼓励各法院评选本院的“调解能手”,激发干警调解工作热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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