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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调解+当即履行”高效便民减诉累

  发布时间:2024-12-11 10:07:46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司法实践中的调解方式也在不断创新,12月10日,郏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员额法官郜凯琼就利用网上云法庭成功调解了一起非机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
   2024年9月22日,被告驾驶四轮电动车逆行时与原告驾驶违规载人的二轮电动车相撞,致原、被告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交警队认定原告负事故次要责任,被告负事故主要责任。之后,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原告诉至法院。
   庭审中,因双方车辆均未投保险,且被告对事故责任划分及原告损失数额均有较大异议,加之被告也急于赶往外地打工,庭审中未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为了妥善解决纠纷,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郜凯琼电话联系原、被告就争议点进行释法明理,为双方分析利弊。电话调解一直持续到晚上7点半,双方终于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被告已身处外地,不便再到法院开庭调解,为减轻当事人诉累,郜凯琼在征求双方意见后,立即通过网上云法庭远程开庭,确定调解协议,并组织双方在网上签字确认协议内容。协议确认后,被告也当即通过微信向原告转账,履行了义务,至此,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谢谢法官为我们这些外地务工的当事人设身处地的考虑,也谢谢法院这种便民利民举措,让我在外地宿舍就能参加庭审,真是太方便了。”被告高兴的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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