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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温情执法护民生 一面锦旗表谢意

  发布时间:2024-09-11 17:36:45


   9月10日一早,申请人带着一面写有“公正司法 执法为民”的锦旗来到郏县法院,亲手把锦旗交到执行干警中,以表达自己的感谢和敬意。

   王某甲、王某乙经人介绍认识,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双方因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也未建立良好的夫妻感情,一直争吵不断,王某乙于2015年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请求。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解除婚姻关系,婚生女由王某乙抚养,王某甲每月支付450元抚养费直至女儿18周岁。文书生效后,王某甲未按生效内容履行2023年抚养费支付义务,王某乙多次讨要无果后,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向王某甲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在交谈中了解到,王某甲因和王某乙之间的矛盾导致不支付2023年的抚养费。考虑到抚养费的执行存在长期性的特征,且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造成后期王某甲仍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遂决定以教育劝导为主、以强制执行为辅的措施督促王某甲履行支付义务。于是,执行干警先后多次和王某甲、王某乙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两人之间的矛盾根源。之后,执行干警对王某甲进行劝导,从抚养子女是父母应尽的义务,到支付抚养费对孩子成长的影响,再到拒不履行义务将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经过近三个小时的耐心劝解,最终,王某甲摆正了心态,认识到了自身的责任与义务,主动交付了抚养费,并表示以后会按时给付。自此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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