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了,要不是法院的公正审理和你的担当作为,我们都不知道这事还要拖多久才能解决!”,近日,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的原告配偶来到郏县法院,将一面锦旗送到承办法官周米娜的手中并激动的说道。
此案的来龙去脉还要从二十多年前说起,2000年6月,原告秦某与被告魏某、案外人李某在住宅用地上共同建起了门面房,其中秦某居西,魏某居中,李某居东。在建房时,魏某和秦某协商一致,魏某占用秦某的部分宅基面积,并向其支付35000元。之后,秦某多次催要,魏某不但没有支付该费用,且否认占用秦某的部分宅基用地。在往后的数年中,秦某多次与魏某协商解决,并寻求相关部门调解无果后,将魏某诉至法院。诉讼中,秦某申请对涉案房屋进行了鉴定。鉴定结果为魏某房屋实际占用秦某土地面积为21.69平方米,总地价为36157元。
办理该案过程中,承办法官周米娜详细了解双方的矛盾纠纷后,意识到如果一判了之,不但会影响邻里间的和睦相处,而且也会加深双方的矛盾。于是,周米娜本着案结事了的原则,找到被告人魏某,一边认真倾听他宣泄心中的不满,一边稳定其情绪,待魏某缓解之后,向其释法明理,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最终魏某同意赔付,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周米娜的奔波,魏某的妻子牛某看在眼里,记在心里。结案后,牛某专程来到郏县法院表示感谢,便发生了开头那温暖的一幕。
“人民的好法官,法律的守护神”一面锦旗和群众的感谢是对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也是对法官的鼓励和鞭策。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牢固树立司法为民理念,以“如我在诉”意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起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