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当事人刘某亲手将一面绣有“崇法秉正 厚德为民”的锦旗送到郏县法院堂街法庭张法官的手中,以此表达对法官尽心尽责、公正高效办案的感谢。
当事人刘某与张某是朋友关系,张某向刘某借款40000元,其中30000元现金,10000元通过农村信用社存入张某的银行账号。此款出借后张某仅偿还4200元,下余35800元,承诺5月1日前还清,并给刘某出具欠条一张。承诺期过后,刘某多次催要,张某一直推脱不还,刘某无奈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偿还借款。
受理该案后,郏县法院张法官全面客观地审查了卷宗,结合双方庭审陈述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认为合法的借贷关系受法律保护,借贷双方均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在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法官针对借款的事实进行了核查,判令张某十日内偿还刘某借款35800元及利息。该案的判决最大限度的保证了各方当事人的诉权,有效促成了矛盾纠纷的真正化解。一面锦旗代表了当事人的感激,也是法官坚守公平正义、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的一个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