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补偿款项难分割,诉前调解化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12 17:19:35



   为进一步弘扬枫桥式人民法庭精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扎实开展诉源治理工作。近日,河南省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干警来到郏县黄道镇纸坊村与村委会工作人员共同成功调解了一起因土地征收补偿款分割而引起的纠纷。

   张某甲与张某乙系兄妹关系,他们的父亲(以下称张父)与弟弟(以下称张弟)皆已去世。2018年,原由张父与张弟耕种的1.94亩耕地被村委会征收,并补偿土地征收款60140元及青苗费970元。张某甲与张某乙就上述款项分割问题协商未果,导致村委会无法发放。应郏县黄道镇纸坊村村委会邀请,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带领法庭干警来到村委会,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胡小霞先是了解双方家庭生活现状,拉进与当事人的心理距离,进一步向双方当事人了解了矛盾起因。经了解得知,双方对继承张父款项无争议,对继承张弟款项存在一定争议。张弟生前寡居,除了张某甲与张某乙外无其他亲人,日常起居主要由张某乙照顾,生病住院期间,张某乙还支付了医疗费。鉴于此,张某乙认为自己应当分得张弟的征地补偿款较多份额。张某甲则主张双方应当均等分配张弟的征地补偿款。在摸清矛盾起因后,胡小霞通过情理法理相结合的方式,围绕双方当事人就案涉征地补偿款应继承份额如何划分这一争议焦点,分别对双方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通过近两个小时的调解,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笔款项由张某甲分得25000元,张某乙分得下余36110元。在村委会工作人员和薛店法庭干警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在调解协议上签字,该村村委会顺利将该笔款项发放。

   自成功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以来,薛店法庭在开展审判工作的同时,主动融入基层治理,与辖区各人民调解委员会、村两委建立诉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达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的效果。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90985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