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郏县法院立案庭诉前鉴定法官成功调解两起诉前鉴定案件,被申请人当庭履行赔偿义务,两起积怨已久的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不再进行诉讼,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申请人胡某某与被申请人王某某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双方系同一小区上下楼邻居,2022年夏季由于王某某家中主卧卫生间水龙头忘记关闭,大量自来水漫至卧室,房间积水通过地坪自上而下渗入申请人胡某某家中,导致胡某某家中天花板及墙面受潮起皱、涂料脱落。渗水事故发生后胡某某多次找王某某沟通协商未果。 2023年3月23日,胡某某准备起诉王某某,对房屋损失及修复费用向郏县法院申请诉前鉴定。考虑到当事人双方系上下楼邻居关系,鉴定法官多次进行调解,3月27日,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王某某一次性赔偿胡某某房屋损失及修复费用3000元,双方握手言和。
申请人鲁某某与被申请人平顶山市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鲁某某于2018年10月8日购买平顶山市某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四轮电动汽车,双方签订的买卖合同约定汽车电池质保5年、8万公里,鲁某某按约定支付了购车款,2023年初鲁某某发现该车辆电池出现问题,造成车辆无法正常驾驶,鲁某某申请对该车辆电池寿命、质量及现有状态进行鉴定,该案件经过鉴定法官多次调解,3月28日,该电动汽车厂家及经销商分别赔付鲁某某1500元,双方达成调解意见,不再进行诉讼,维护了双方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郏县法院为提升审判质效和诉源治理水平,将大量需要鉴定案件移至诉前,加大诉前鉴定调解力度,积极推行“诉前鉴定+调解”工作模式,不仅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风险和诉讼成本,节约司法资源,还缩短了案件审理周期,取得了较好效果。下一步,郏县法院将持续加大诉前鉴定程序的适用力度,积极引导当事人化解矛盾纠纷,促进案件办理提速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