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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

  发布时间:2023-03-10 17:55:37


   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改革创新,充分发挥少年法庭、家事审判及刑事审判职能作用,长久守护妇女儿童的平安幸福,长久守护万家灯火通明。

   一、应时而变,以司法之名呵护“少年的你” 

   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少年强则国强,法治兴则国兴。郏县法院多次开展普法教育、模拟法庭、法官妈妈、节假日关爱留守儿童等活动20余次,通过加强普法教育,进一步提高学生自觉抵制不良行为的意识和能力,帮助他们从小树立法治观念,提高自我保护、自我防范能力。司法资源与教育资源互通互融,将有效提高青少年的综合法律素养,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法治观念,更好地学法懂法、守法用法,应持续深化法治进校园行动,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护航学生健康成长,为建设平安郏县注入新的动力。

   二、为“她”守护,以司法之举保障“半边天”万里无云

   郏县法院围绕“凡是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妇女,均应当及时提供救助帮扶”的目标,组织开展司法救助专项回访活动,着力丰富救助手段、加大救助力度,帮助困难妇女及其家庭解决急难愁盼问题,为困境妇女送去温暖、点亮希望之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为家庭暴力受害者提供了有力的庇护,家庭暴力事件不再是法外之地,施暴者不仅仅是在道德上要受到谴责,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近年来,郏县法院连续开展了系列普法活动,例如郏县法院家事审判合议庭庭长贾卫真以视频方式在本院自媒体网站上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宣传活动。或为了进一步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郏县法院联合郏县妇联到王集乡给田间作业的妇女同志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并为她们发放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篇、《反家庭暴力法》等宣传手册,通过典型案例给她们普及了《反家庭暴力法》等知识,详细讲解遇到家庭暴力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郏县法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加强对困难妇女救助帮扶力度,增强困难妇女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营造保障妇女合法权益良好氛围,实现“一次救助,长期关怀”。让妇女儿童深刻领会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义,进一步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的观念。

   三、改革创新,以司法之力守护万家灯火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

   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细胞,家和才能万事兴。做好家事审判工作,是彰显法律公正与司法温情的主要载体 ,也是法院工作融入和推动社会基层治理的重要实践。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郏县法院将持续深入推进家事审判改革,创新工作方法,将司法保护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妇女儿童切身感受到司法保护就在每一个人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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