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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四个强化”加强作风建设

  发布时间:2013-05-06 10:50:02


    为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县委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文件的精神,郏县人民法院近日要求全院干警进一步加强法院作风建设,提升队伍素质,提升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不断提高司法为民水平和群众满意度,推进法院工作再上新台阶。

    强化领导率先垂范做表率。要求院党组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做司法作风建设的带头人,带头执行“八项规定”,改进作风重实干、以身作则当表率,在改进作风上见行动,要求别人做到的首先自己要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通过领导干部的表率作用,打造一支作风过硬、业务精通的司法队伍。

    强化司法为民服务措施。加强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强化诉前调解,及时有效化解矛盾,减轻当事人诉累,实行咨询、立案、收费、小额退费等“一站式”服务;大力开展巡回审判,各庭室法官积极深入各乡镇、村户办理案件,到实地查找矛盾根源,对于相邻关系、赡养等纠纷案件,在当事人家中开庭切实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开辟绿色诉讼通道,为行对不便的老人、残障人以及偏远地区困难群众实行电话预约、上门立案,快立、快审、快结涉及农民工、妇女儿童以及涉及老人、残疾人案件,加大司法救助力度,对符合条件的当事人依法减缓免交诉讼费用,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注重对干警日常审务内部监督和业外活动外部监督相结合,法院审管办和监察室做到重点抽查、定期检查与例行巡查相结合,重视政协民主监督、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社会公众和媒体网络舆论监督等外部监督;严厉整治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现象,以及工作方法简单、工作作风粗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持整顿常态化、制度长效化和监督及时化,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通报,确保法院高效廉洁司法。

    强化奖惩激励机制。强化以实干为荣、以实干为责的工作导向,奖功罚过、奖优罚劣、奖勤罚懒,对于想干事、愿干事并且干好事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干警及时通报表扬予以嘉奖,调动工作积极性,人人创先争优。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考核机制,在任用干部提升晋级等方面,向踏实做事的干警倾斜,彻底改变“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不良现象,推进法院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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