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16日,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来到薛店镇肖庄村王某乙家中,参与并成功调解了王某甲诉王某乙同居关系纠纷。
王某甲与王某乙同居生活,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同居期间,双方生育有两子,后两人因为矛盾而分居生活。双方对两个儿子的抚养权及同居期间财产纠纷一直协商未果,王某甲通过该村村委会悬挂的“一村一法官”公示牌拨通了法官的电话。为了有效化解矛盾,胡小霞来到王某乙家中,组织双方面对面进行调解。通过近2个小时的努力,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1、双方婚生儿子由王某乙抚养,抚养费由王某乙负担;2、王某乙自愿支付王某甲30000元。2023年9月1日前支付王某甲15000元,剩余15000元于2024年9月1日前支付。
“一村一法官”工作机制是郏县法院学习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服务乡村振兴,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新举措。薛店法庭以“一村一法官”工作为契机,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与辖区乡镇相关职能部门、村两委紧密配合,认真开展矛盾纠纷群防群治工作,力争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为辖区的经济发展和平安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