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晚8点,郏县法院第四审判庭传来开庭的声音,这是薛店法庭庭长胡小霞通过云上法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原告程某与被告张某于2014年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子一女,后因双方性格不合,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程某主张夫妻感情名存实亡,起诉离婚。但程某与张某均在外地工作,且张某因工作原因下午七点后才能参与网络庭审。胡法官考虑到原、被告的实际情况,决定利用晚上休息时间通过云法庭开庭审理该起案件。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开庭调解,程某与周某最终成功达成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对胡法官牺牲自己休息时间为当事人化解纠纷的行为表示感谢。
长期以来,薛店法庭始终坚持司法利民、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切实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求,将矛盾化解在法庭、化解在基层,打造“枫桥经验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