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8日上午,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将庭审现场搬到了薛店镇某村,依法公开审理张某诉丁某离婚纠纷一案,以“接地气”的审判方式,让村民“零距离”感受庭审。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胡小霞了解到该案原告张某与被告丁某均系公职人员,两人因异地工作长期分居产生矛盾,张某遂起诉丁某离婚。胡小霞通过联系被告,被告表示,因为双方结婚时间较长,且儿子正处于青春期,为了两个子女的健康成长,不同意离婚。考虑到婚姻家庭案件的审理能够有效彰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征得原被告双方同意的情况下,胡小霞准备在被告所在地薛店镇某村进行巡回审判。
在庭审前,胡小霞通过以理释法,以法明理的方式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为旁听村民现场“以案释法”;庭审中,胡小霞组织双方当事人举证、质证、进行辩论,并及时准确归纳争议焦点,充分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庭审后,胡小霞就婚姻家庭类纠纷的相关法律问题,向现场的旁听村民进行普法,并耐心地解答他们提出的法律问题。许多村民表示,第一次直观地旁听案件审理,切身感受了庭审氛围,体会到了法律的公正与庄严。
巡回法庭是连接基层人民群众的桥梁。今年以来,郏县人民法院薛店法庭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充分发挥巡回办案的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便民利民举措,将巡回审判和普法宣传有机结合起来,把农村地区多发易发典型矛盾纠纷的庭审现场搬到当地,既减轻当事人诉累,又让周边村民“零距离”感受到司法的公平正义,真正打通了司法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