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上午,被告王某将一面锦旗送到郏县法院综合审判庭赵红举法官手中,称赞其“公正执法、清正廉洁、青天有鉴、司法为民”,表达了他对法官的感激之情。
被告王某祖父王某某(系该案当事人之一),亲自书写一封感谢信,信中对该院及赵红举法官“公正为民”的作风表示称赞:“我因民间借贷纠纷,被拖入诉讼,至今已有十二余年,我的儿子也因涉嫌诈骗病死狱中。为此,我身心俱疲但也不得不四处奔走,寻求帮助,以期望真相大白还我公道。但救济之路坎坷万千,我唯恐蒙冤而离世。我生于建国前,笃信国家制度之优越、社会之刚正、民众之坚定,有幸遇到赵红举法官,为我秉公执法并缜密梳理案件事实,最终全面专业地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决。在此,真诚感谢贵院公平公正、为人民服务的司法精神,也为有赵红举这样优秀的法官感到骄傲……”
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感谢信的字里行间透露的是人民群众对法院和法官的信任和感谢,体现的是司法工作人员对“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生动诠释。它如同一股暖流,温暖着每一位干警的心灵,也将成为郏县法院锐意进取的不竭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