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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司法服务零距离,化解纠纷促和谐

  发布时间:2022-06-30 16:50:37



   6月29日中午,郏县人民法院冢头人民法庭承办法官到安良镇三岔沟村调解一件赡养纠纷案件,成功化解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杨某和老伴共育二子一女,其老伴、长子均已下世,现有次子杨某峰、女儿杨某然均已成家立业。近年来,杨某身体情况逐渐恶化,杨某认为杨某峰、杨某然未对其尽到应有的赡养义务,故将杨某峰、杨某然诉至法院。承办法官详细了解了杨某的心结后,考虑到赡养纠纷案件判决后并不能彻底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矛盾,还可能导致仅剩的亲情也荡然无存,所以分别与杨某峰、杨某然进行沟通。经承办法官释法析理,最终二人表示今后定会多照顾老人的想法,更好地赡养老人。杨某对处理的结果表示满意,并撤回了对儿女的起诉。

   今后,冢头人民法庭将以建设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聚焦当事人急难愁盼的事,不断创新工作举措,探索多元解决纠纷工作方式,力争将纠纷解决在源头,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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