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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开展复植补种暨义务植树活动

  发布时间:2022-04-21 16:26:15




    4月21日上午,郏县法院联合检察院,组织20余名干警到冢头镇仝村开展复植补种暨义务植树活动。县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魏少鹏,县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王全生,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雷亚举,县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吴子恒参加活动。

    2021年,豆某、武某与王某商谈好购树价格并支付购树款后,与潘某、聂某等八人,在未办理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滥伐了王某的297棵杨树,7棵桐树,计活力木蓄积为21.1825立方米。检察机关对豆某等八人以涉嫌滥伐林木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豆某等八人均表示愿意补种树木,共同支付复植补种费用25652元,与某甲公司签订了林木种植合同,约定了由某甲公司代替八人履行复植补种义务。为了督促某甲公司保质保量完成复植补种任务,郏县法院积极联系检察院,组织干警开展此次活动。

    魏少鹏表示,郏县法院成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以来,通过专业化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建立森林生态恢复基地等一系列举措,有效打击了破坏生态环境犯罪,切实维护了公众环境资源权益。今后,郏县法院将继续发挥审判职能,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厉打击侵害环境资源行为,积极开展环境资源保护宣传活动,使保护环境资源的理念深入人心,为美丽郏县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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