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平顶山市文明办副主任王相军、平顶山市第十四中学教师金育红等人莅临郏县法院,对该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进行了检查验收。郏县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向杰,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马惠敏陪同检查。
验收组先后到文化长廊、文明办、图书室、健身房、审判庭、职工餐厅等地,查看了解了便民服务、员工风貌、人文关怀、创建氛围等情况,对郏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该院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各项活动内容丰富,干警精神状态佳,文明创建成效显著。
下一步,郏县法院将继续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进一步探索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思路和新途径,深入推进文明创建工作,以精神文明带动司法文明,不断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