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17日9时,郏县法院通过“网络开庭”的方式,开庭审理了王某诉朱某离婚纠纷一案。
该案当事人王某和朱某均在郑州务工,由于疫情防控无法现场参加庭审,为了使该案顺利开庭,开庭审理前,承办法官通过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双方当事人均同意通过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审理。为确保庭审顺利进行,书记员在开庭前提前通过电话的方式指导双方当事人下载网上庭审客户端,并告知其如何使用。
庭审期间,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登录“河南网上庭审”平台,通过互联网平台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诉讼程序。庭审活动历时三十分钟。庭审结束后,双方当事人及其委托诉讼代理人通过 “河南网上庭审”平台查看庭审笔录内容并签字确认。只需手机下载河南网上庭审APP,并开通数据网络,随时随地就能参加网上庭审,双方当事人均对网上开庭的所带来的便利表示满意。
自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以来,郏县法院扎实推进网上庭审新模式,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借助微信等信息化手段,拓宽司法便民渠道,持续保障疫情期间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