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市中院、郏县法院两级员额法官李华亮、陈丽丽的共同努力下,成功调处了陈某、李某与周某之间涉及的三起民事纠纷。
周某将其自有的一套机器设备卖给陈某,双方签订有买卖合同。后陈某将该机器设备拉入周某租赁李某的厂院内。因李某与周某之间有工资、欠款等经济问题未解决,导致陈某在之后拉出机器设备时受到李某的阻拦。三方遂形成纠纷:李某分别以劳务合同纠纷和民间借贷纠纷为由起诉周某,陈某则以返还原物纠纷为由起诉李某。
后周某因不服本院就劳务合同纠纷的一审判决上诉至平顶山中院,中院法官在接到该案后,认真研判案情,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积极与郏县法院法官对接,共同对三方涉及的三起民事纠纷进行调解。经过法官反复的释法明理和耐心的疏导劝解,当事人都敞开心扉,消除误解,最终就三起民事纠纷达成了一致的调解意见,大家脸上都露出了久违的笑容。李某更是紧紧地握住法官的手,激动地说道:我真是被你们的认真负责感动了!
在司法实践中勇敢担当、精准解纷,这正是开展队伍教育整顿的背景下,法院人始终坚守司法为民本色,用实际行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最好写照。今后,郏县法院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密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队伍教育整顿,狠抓主责主业,主动担当作为,切实增强群众的司法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