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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文明单位复检组到郏县法院验收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发布时间:2020-12-22 16:10:47


    12月22日上午,平顶山市省级文明单位复查组组长刘振超等一行4人莅临郏县法院,对该院进行省级文明单位复查验收。郏县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丁营军,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宋景婵及全体党组成员陪同。

(文化长廊)

(荣誉室)

 

(立案大厅)

 

(文印室)

(观看宣传片)

(查阅相关资料)

    验收组先后到荣誉室、健身房、文明办、立案大厅、家事审判合议庭等地,查看了解了便民服务、员工风貌、人文关怀、创建氛围等情况,在二楼会议室观看了该院志愿服务宣传片并查阅了相关资料。刘振超对郏县法院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郏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抓住了关键点和着力点,形成了人人参与、树好形象的良好氛围,创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成效显著。他希望郏县法院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创建体制,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向纵深发展。

    宋景婵表示,郏县法院将以此次复检验收为契机,进一步加大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力度,促进文明单位建设工作与审判工作的深度融合,不断巩固省级文明单位建设成果,推动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和业务工作双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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