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下午,中共郏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召开党员大会补选了机关党委委员、选举产生了第一届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全体党员参加会议。会议由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主持。
大会在庄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中拉开序幕。选举前,党组成员、副院长韩晓宣读了县直工委《关于同意成立中共郏县人民法院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的批复》和《关于同意召开中共郏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党员大会的批复》,机关党委副书记李军代表机关党委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选举中,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向杰宣读了《中共郏县人民法院机关委员会委员、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选举办法(草案)》。大会通过了《选举办法(草案)》和监票人名单,指定4名计票人员,并以差额选举、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了机关党委委员、选举了第一届机关纪委委员。马惠敏、车顺超、张潇、叶子豪等4名同志补选为机关党委委员,吴子恒、张兵兵、孙建平等3名同志当选为机关纪委委员。随后,机关党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副书记,并进行了委员分工,机关纪委委员召开会议选举产生了书记,并进行了委员分工。
最后,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作总结讲话,他对新当选的同志表示祝贺并对今后党建工作提出要求,一是要加强理论学习,注重学习态度和途径,要向书本学习、向身边的典型学习;二是要创新工作思路,坚决克服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把党建工作跟审判执行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各项工作又好又快地发展;三是要清醒地把牢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以平和之心来对待名,以淡泊之心来对待位,以知足之心来对待利,以敬畏之心来对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