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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效立审化纠纷,依法办案暖人心

  发布时间:2020-08-28 11:30:37


   

    近日,郏县法院薛店法庭成功审结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当天立案、当天审理的高效立审做法,让薛店法庭再次受到当事人的称赞。

    原来,原告王某甲与被告王某乙系父子关系,因为王某甲年事已高,无经济收入来源,而王某乙不尽赡养义务,导致王某甲居无住所,王某甲无奈之下将王某乙告上法庭。鉴于王某甲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为减轻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遂决定当天立案,并当天开庭审理。

    庭审中,承办法官积极进行明理释法,从二人的亲情谈起,谈到孝道故事、谈到法律规定、谈到化解纠纷的方法,但在承办法官的劝说下,王某乙仍不同意提供住房供王某甲居住,最后承办法官依法作出判决,判令王某乙在其宅院内提供住房一间由王某甲居住。

    百善孝为先,作为子女,赡养父母、孝敬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更是应尽的法定义务。本案中,郏县法院薛店法庭依法作出判决,保障了老人的合法权益,也进一步弘扬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后,郏县法院薛店法庭将以案件办理为依托,强化价值观宣传引导,为社会文明和谐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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