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使下一步庭审的高效进行奠定基础,8月19日上午,新华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召开庭前会议,公诉人和被告人的辩护人参加会议。
该案系被告人武某涉嫌组织黑恶势力、聚众斗殴涉黑犯罪一案。首先,主审法官宣布了召开会议的目的、合议庭、公诉人和辩护人,核实了被告人身份。其次,按照拟订的提纲,会议就是否申请回避、有无对被告人有利证据未随案移送、是否申请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是否申请不公开审理、对一事一罪的举证、质证方式有无异议、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有无异议等多个问题依次展开,并在提问中,主审法官适时对“鉴定人”等法律术语、不公开审理的法定情形等进行专业阐释,充分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最后,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发表意见、作补充说明。
通过召开庭前会议,厘清了案件焦点,理顺了审理脉络,提高了庭审效率,解决了各种程序性申请和异议,明确了案件事实、证据争议焦点,有效节约庭审时间,有力促进下一步案件的公正、高效审理。
责任编辑:巩璐
文章出处:新华区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