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法院干警深刻理解和把握《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的精神实质, 8月20日下午,郏县法院在二楼会议室集中学习《河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党组副书记、副院长王永生对《条例》内容进行大纲式传达,带领参会人员初步学习和掌握《条例》的主要内容。
王永生指出,《条例》旨在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促进文明行为养成,不断深入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条例》共分为总则、规范和倡导、保障和监督、法律责任等。
会议要求,法院干警无论在工作和生活中,需时刻注意自己的形象,使用文明语言,自觉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序良俗,做好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