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郏县法院:法官端午忙调解,多方配合化矛盾

  发布时间:2020-06-29 11:46:55


    近日,郏县法院民事审判庭利用端午节假期,与郏县冢头镇司法所协调配合,妥善化解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李某与王某于2017年12月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约定由李某以每年五万元的租金承租王某所有的位于郏县冢头镇的六间门面房,用于经营火锅生意。双方约定的租房期限为五年,第一次暂付两年十万元,后三年每年付一次。2019年底,当王某找李某索要2020年度租金时,李某以各种理由推脱,后由于新冠肺炎疫情导致火锅店经营惨淡,李某遂拒绝支付租赁费,并将房屋钥匙放置在邻居的商店中。双方僵持不下,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李某履行合同。

    接到该案后,承办法官陈丽丽认真梳理案件事实,了解到李某违约也有客观原因,于是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情、理、法的沟通,在调解一度陷入僵局时,她也没有放弃,主动联系当地的司法所介入,利用端午假期,从社会大局到双方情谊共同给当事人做思想工作。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李某一次性支付2万元的租金,双方租赁合同解除。该调解协议当即履行。

    至此,该租赁合同纠纷得到圆满解决。王某拿到租金后,对法官高效为民的作风称赞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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