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郏县法院把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作为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议事日程摆上重要位置,认真贯彻实施有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不断探索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新方法、新思路,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一是贯彻优先理念,开辟绿色维权通道。对涉及妇女儿童维权的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坚持做到“四快”,即快立、快审、快结、快执,积极为妇女排忧解难。对因经济困难交不起诉讼费的离婚、抚养、赡养、探视子女权等案件,实行缓减免交诉讼费制度,主动为当事人提供和争取司法救助。
二是发挥刑事审判职能,实行打击和保护并行。郏县法院在刑事审判中严厉打击强奸、拐卖妇女、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家庭暴力等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行为,维护妇女儿童的人身自由和生命健康权不受侵犯。在妇女儿童涉嫌犯罪案件中,坚持“宽严相济”政策,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对一些因遭受家庭暴力而实施犯罪的妇女,充分考虑具体情况,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加大教育改造力度,促其早日回归社会。
三是注重案件调解,力求案结事了。在审判活动中,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坚持将调解作为首选结案方式,进行全面调解、全程调解、全员调解。深入推进多元化调解机制,注重在调解中依靠村委会、居委会、妇联等社会力量,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效促进纠纷化解,增进家庭和睦团结。同时,选用审判经验丰富、办事细心耐心、善于化解矛盾的法官审理离婚、监护权、抚养权以及继承等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婚姻家庭纠纷,家庭暴力、学生伤害等案件,切实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妇女儿童维权意识。在抓好审判工作的同时,不断延伸服务触角,多措并举推进法制宣传。有的放矢开展普法教育,针对各类案件反映的问题,不断总结妇女维权的薄弱环节和法律盲区,因地制宜深入社区、学校、企业等进行普法教育,宣传《婚姻法》、《未成年保护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知识,教育妇女儿童牢固树立维权意识。同时,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妇女儿童维权案例,开展案例评析、以案说法等活动,大力倡导男女平等、尊重妇女、爱护儿童的良好风尚,鼓励妇女儿童反对家庭暴力,构筑和谐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