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郏县法院薛店法庭成功调解执行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
5月13日,薛店法庭受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经了解,被告吴某在跟随第三人干活过程中不慎摔伤,因承包工程系原告周某转包给第三人的,吴某遂于2019年8月23日找到周某要求支付医疗费等各项费用。周某不同意,吴某将周某的电动车扣留。同日,经派出所民警现场调解,吴某同意返还电动车,但要求周某支付1000元医疗费,周某不同意支付,双方未能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进入法院审理后,承办法官多次联系当事人进行沟通调解。最终,周某与吴某于5月15日达成调解协议,吴某自愿返还周某的电动车,周某则一次性支付吴某因伤产生的各项治疗费用500元。协议签订后,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陪同周某到吴某家中,将电动车取回,实现了案件的速调速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