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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疫情 促审判 郏县法检两长同庭“云模式”审理并当庭宣判两起刑事案件

发布时间:2020-02-20 15:12:58


    2月20日上午,郏县法院院长宋景婵担任审判长,郏县检察院检察长郭万春出庭支持公诉,利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了宁某盗窃和孙某容留他人吸毒两起刑事案件,并当庭宣判。

    上午9点,经过网络联调,三方信号正常、图像清晰流畅,公诉人、被告人先后上线,辩护人到庭参加庭审,网络庭审正式开始。庭审中,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出庭室发表公诉意见、展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进行质证、答辩、作最后陈述,辩护人在庭审现场发表辩护意见。上午11点,随着审判长宣布庭审结束,两起案件均顺利完成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审理环节,庭审过程程序规范、流程严谨。被告人宁某、孙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根据查明的事实,合议庭合议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当庭宣判,宁某、孙某均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疫情防控期间,为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接触,防止疫情传播,郏县法院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两院两厅”联合下发的《关于疫情防控期间依法、规范、高效运用信息化技术办理刑事案件的通知》,在检察院、看守所的支持下建成“远程庭审系统”,并组织了此次网络庭审。下一步,郏县法院将认真总结此次网络庭审的成功经验,不断提升信息化应用水平,充分发挥“网络+庭审”模式的高效、快捷优势,努力实现审理案件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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