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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执行 刚柔并济促和解

发布时间:2019-11-14 10:12:44


    “远亲不如近邻”一句老话深刻描述了邻里之情的重要性。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法院执行法官执行一起邻里纠纷案件,经过执行法官的释法析理,成功促成双方的和解。

    申请人雷某与被执行人李某某系东西邻居,2015年12月30日,李某某与雷某丈夫李某甲因琐事发生矛盾,李某某将雷某打伤,雷某住院治疗花费医疗费二千余元。出院后,雷某将李某某诉至法院,请求依法判决李某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四千余元。法院判决生效后,李某某一直未履行义务,雷某遂向郏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并告知其逾期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应承担的法律后果。然而,李某某总是以各种理由拒不履行,甚至逃避执行。考虑到双方系邻里关系,冤家宜解不宜结,法院若采取强制措施会使双方之间本已僵硬的关系进一步恶化。于是,执行法官积极寻找案件执结的突破口,在详细计划后,再一次来到李某某家中,对李某某做思想工作。执行法官摆事实、析法理、讲道理,经过几个小时耐心的劝说,李某某最终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与雷某达成了和解协议,当场支付给雷某四千余元的赔偿款,双方握手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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