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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法院一家亲 豫陕携手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9-11-14 09:17:52


    近日,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法院执行局干警奔赴陕西省岚皋县,并在当地法院的协助配合下,顺利的找到了“失踪”的被执行人董某。

    事情是这样的:郭某经营钢材生意,董某是搞路桥建筑工程。二人素有生意来往,2017年6月,董某以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货款。经结算,董某欠郭某货款143000元并出具欠条一张。之后董某下落不明,郭某多次通过微信的形式向董某讨要欠款均无果。郭某遂将董某起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董某偿还郭某欠款143000元。判决生效后,董某拒不履行还款义务,郭某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云送达”系统向董某送达了执行相关手续,但董某不仅不履行还款义务,还玩起了“失踪”。执行法官将董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限制其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行为。同时,对董某名下的财产进行查询,查询结果显示董某名下可执行的财产只有一辆陕A牌照的轿车。面对此情况,执行法官并未放弃,一方面想办法查找董某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另一方面让申请人打听董某的下落。

    9月22日上午,执行法官接到线索称董某在岚皋县出现。执行法官立即向领导汇报,经过研究决定由执行法官带领3名执行干警并携带相关手续驱车前往西安市。经过7个多小时的奔波,执行干警们到达了陕西省西安市,查封了董某名下的陕A牌照轿车。顺利查封车辆后,执行干警们驱车前往岚皋县。

    到达岚皋县后,执行干警们来到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请求协助执行。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长叶文玉得知需要协助执行后,立即联系法警队,法警队队长安纪斌在了解情况后,派遣3名法警带领执行干警们来到被执行人董某所在的工地上,将其带回岚皋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办公室里,执行法官严厉地批评了董某躲避执行的行为,严肃告知董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鉴于董某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且故意隐匿行踪、逃避执行的恶劣行为,经向院领导请示,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日并罚款1万元。当听到要被拘留时,董某慌了,立即表示想办法凑钱。直至晚上10点,董某履行了标的款4万元及1万元的罚款,剩余标的款将在10月1日之前履行完毕,并找来了两名公职人员进行担保。在此期间,岚皋县执行局大力协助郏县法院执行干警查找被执行人、调度车辆、提供办公场地,让郏县法院的执行干警们感受到“全国法院是一家”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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