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针对最高人民法院通报的三起违规使用警车造成严重后果、严重影响人民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事件,郏县法院为进一步强化警用车辆管理,下发了《关于加强警用车辆使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部门做到“三个到位”,加强警示教育,杜绝特权思想,增强安全意识,提升管理水平,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
一是思想认识要到位。各部门要组织本部门干警和驾驶员认真学习《交通安全法》及有关警车管理使用的规章制度,强化干警对警车使用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开展警示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筑牢干警遵纪守法的思想防线。
二是管理措施要到位。进一步规范警车出车使用登记审批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对车辆的建档、保养检修工作。工作日下班后,所有警用车辆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节假日期间,除值班备勤的警车和按程序批准外出的车辆外,其它车辆一律停放在院内。
三是监督检查要到位。加大对警车违规问题的查纠力度。对违规超速、闯红灯、违规停放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有关信息及时通报全院,确保警车管理使用“零违规、零违纪、零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