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案件快报 -> 案件快报

工地摔伤致残索赔难 法官高效调解助维权

  发布时间:2018-09-28 17:31:14


    “我丈夫摔伤一年多了,对方一直都不赔偿,没想到起诉到法院才二十多天,就把赔偿款拿到手里了,真是太感谢你们了!”说到这里,晋某的妻子拉着法官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9月28日,在郏县法院薛店法庭法官的帮助下,在工地摔伤致残的晋某顺利拿到160000元的赔偿款。 

   2017年8月,家住郏县薛店镇某村的陈某因家中失火需翻建房屋,于是找到临村出租模板的李某,由李某负责支模板。李某与陈某谈好价格后,找来合作多年的包工头赵某,让赵某负责施工。赵某又找来自己的亲戚晋某、张某等去陈某家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晋某不慎摔伤。晋某住院治疗期间,李某垫付了15000元的医疗费后,便不再支付任何费用。晋某治疗结束后,依法鉴定为七级伤残。2018年9月3日,晋某将李某、赵某、陈某起诉至郏县法院,要求赔偿。 

     接到该案后,薛店法庭的胡法官积极与各方当事人联系,当了解到晋某与赵某是亲戚关系,赵某与李某是合作多年的伙伴,李某与陈某是临村的朋友,各方当事人的关系十分密切的情况后,便多次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胡法官首先从法律上向原、被告释明他们之间的关系,以及在本案中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随后,法官又从情理上入手,劝说原、被告念及亲情友情,相互体谅,互相让步,让本案的发生不伤及彼此之间的情谊,让晋某尽快拿到赔偿款。 经过胡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原、被告终于达成一致意见。9月28日上午,李某、赵某将160000元现金送到法庭,当场支付给晋某。至此,该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顺利审结。


关闭窗口

您是第 3881804 位访客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