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在河南省平顶山市郏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被执行人李某主动履行义务,当场将16万元欠款交到申请人手中,一起民间借款纠纷案得以顺利执结。
2016年4月,李某向赵某借款10万元,同年11月,李某又向赵某借款6万元,借款后李某未偿还借款。赵某多次催要无果,无奈之下将李某诉至法院。经法院审理,判决李某偿还赵某借款16万元本金及利息。判决生效后李某仍拒绝还款,赵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接到案件后,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李某的财产状况未果,后多次到被执行人李某家中做思想工作,耐心释法,向其说明不履行法院判决需要承担的后果,特别指出对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但李某并不重视执行法官的话,依然我行我素拒不履行义务。鉴于此,执行法官将李某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9月6日,被执行人李某因购买高铁票被拒,认识到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严重性,主动到执行局向法官认错,当场支付了全部案款,并得到了申请人赵某的谅解。至此,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以和解的方式圆满执结。